洪寿宝
高级合伙人
个人简介
洪寿宝律师曾在检察院从事反贪、批捕、公诉工作二十五年,办理各类刑事案件2000余件。曾被评为“安徽省十佳公诉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兼职教师。承办了震惊中外的“小康林改”案、何某某等2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某法院院长张某某受贿、挪用公款、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案等在全国、省市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曾发表《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背景下提升公诉质量之思考》、《融资困难背景下新型合同诈骗犯罪辨析》等数十篇专业论文。成功办理了刘某贩卖毒品被公安机关作撤销案件案,孙某某受贿判处缓刑案,徐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申诉案等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