炜衡资讯|吕旭辉律师接受《新华日报》记者采访,分析村委会强拆“违建”涉及的法律问题

发布时间:2021-12-09 | 浏览:99



近日,邳州市炮车镇村民黄绍武向政风热线栏目反映,自家承包地上的盆景园外围墙和几间居住房屋在没有任何通知,也没有相关文件的情况下,被村委会强拆。对此,北京市炜衡(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吕旭辉律师接受《新华日报》社记者采访,就该案中村委会认定及强拆“违建”的有关问题发表了专业的法律意见。


吕旭辉

北京市炜衡(南京)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擅长领域:民商事合同纠纷、公司、房地产开发、筑、知识产权、劳动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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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2005年4月15日,堰洼村杨姓村民承包了村里埝洼村王场组一级路南鱼塘,并与堰洼村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2011年4月15日,黄绍武与杨姓村民签订转包协议,约定将该地转让给黄邵武使用。后黄邵武要在该地块四周建围墙和几间房屋,便到村委会咨询此事。黄邵武称,当时村委会是口头同意的。



2013年5月31日,邳州市炮车镇堰洼村民委员会向杨姓村民下发“限期恢复原状”的违建通知,该通知显示,原承包村内用于养鱼的鱼塘,现已改变土地用途,用以建房,已违反合同约定,限一个星期内恢复原状。后村委会于2019年再次下发“限期清理通知书”,期间陆营村村书记陆永刚和果园村村书记苏振多次找到黄邵武协商此事。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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