炜衡南京所颜瑞律师受邀为全省小贷公司做法律专业培训
发布时间:2021-12-09 | 浏览:99
江苏金农股份有限公司经江苏省金融办授权,履行江苏省小贷协会职能,数年来以“小额贷款综合云服务平台”为核心,在全国率先打造起省级“小贷行业云服务模式”。近日,我所颜瑞律师受金农股份的邀请,为江苏省内小额贷款公司作专业培训讲座,讲座主题为“小额贷款公司业务法律要点及应对措施”,此次讲座采用在线直播的形式,观看人数达一千多人。 颜瑞 北京市炜衡(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青工委主任。擅长领域: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讲座内容分为三个板块:疫情对借款合同的影响、疫情影响下对小贷公司的建议、诉讼与阶段疑难问题揭示与解决。讲座开始,颜瑞律师先引用六个案例,对疫情防控下借款逾期问题的裁判规则展开了分析,他指出,适用不可抗力条款应当考察两个因素:不可抗力是否直接导致了借款逾期、债务是否已根本不能履行。 颜律师讲道,根据最高院意见及《南京中院金融审判12条》,疫情防控下,小额贷款公司提出借款提前到期、单方解除合同等主张,法院应当加大调解力度,鼓励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时引导金融机构对企业不抽贷、不断贷。此外,公司若因疫情导致无法主张权利,可以主张中止诉讼时效,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申请顺延期限,法院对此应当准许。 那么小额贷款公司在纠纷处理阶段主要会面临哪些疑难问题呢?随后,颜律师便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总结了十三个小贷公司会面临的主要疑难问题,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提出应对措施,现小编将干货整理出来,特此奉上: 关于变相利息的认定,结合《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51条与《南京中院金融审判3条的规定,应当按照以下因素判断:(1)以服务费、咨询费、顾问费、管理费等为名变相收取利息;(2)对金融机构或者由其指定的人收取;(3)相关费用不合理;(4)未能举证证明其提供了服务对价。同时,《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51条还规定,法院在认定变相利息后,应当确定应否支付或者酌减相关费用。 关于违约金适用的问题,《南京中院金融审判12条》第4条规定,在当前企业经营状况普遍较为困难的情况下,对于违约金数额过分高于违约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合同法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坚持以补偿性为主、以惩罚性为辅的违约金性质,合理调整裁量幅度,切实防止以意思自治为由而完全放任当事人约定过高的违约金。 关于借款人与担保人资质审查问题,颜律师强调,对于自然人,我们应当审查持证件人是否为其本人。对于法人,应当审查担保是否系公司意思表示、经办人是否有合法授权。 关于抵押物权属及现状审查问题,颜律师认为应当审查以下几个方面:抵押物是否已被出卖、抵押物是否存在未登记“共有人”、抵押物租赁情况(包括租期、租金支付、承租人),另外应当注意在审查现场要进行录像或照片留存。 关于合同签约问题,对于自然人,我们应当注意:要求本人现场面签、必须按手印、签名需与身份证姓名一致、不可用个人私章。对于法人,我们要注意核查:盖章是否为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是否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按手印、收款账户是否为公司账户。 对于送达问题,颜律师认为双方可以在合同中作出相关约定: 滑动查看照片 关于优先权范围认定问题,《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58条规定,我国多数省区市的不动产担保物权登记的系统并未设置“担保范围”栏目,仅有“被担保主债权数额(最高债权数额)”的表述,且只能填写固定数字。而当事人在合同中又往往约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等附属债权,致使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与登记不一致。对此,人民法院应当以按照合同约定来认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 关于其他保证人在债权人未足额受偿前的诉权限制问题,担保人可以作特别承诺:债权人未获完全清偿前,保证人暂不行使追偿权,否则保证人所获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关于债务人、担保人及人保、物保执行顺序问题,担保人也可以作特别承诺:保证责任与抵押物的担保系平行、并列的,债权人可选择优先处理担保人财产,无需先处置抵押物。 在土地证与房产证抵押分离的情况下,可能产生两个抵押权的冲突问题,基于“房地一体”规则,应当将建筑物和建设用地使用权视为同一财产,从而依照《物权法》第199条的规定确定清偿顺序:登记在先的先清偿;同时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同一天登记的,视为同时登记。应予注意的是,根据《物权法》第200条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 关于无证房产的执行问题,对于城镇无证房屋,若无证且无规划,便可现状处置,若无证有规划,可办证的可以要求房管局协助办证;暂不可办证的可以在具备条件后办证,不具备办证条件的便可现场处置。对于农村房产,无证无规划的可以正常处置,无证有规划的可以现状处置。 金农股份 金农股份是一家综合性国有控股公司,全称“江苏金农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8500万元。公司主要业务为面向小额贷款公司行业提供IT系统、行业培训、业务创新、辅助性风险监测等综合云服务。 经数年潜心经营,金农股份以“小额贷款综合云服务平台”为核心,在全国率先打造省级“小贷行业云服务模式”,为小贷公司集中在线提供财务核算、信贷业务、融资创新、辅助监管、综合培训、大数据征信等全方位支撑。经江苏省金融办授权,履行江苏省小贷协会职能。2015年1月29日,银监会主管的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正式成立,金农公司作为协会发起人及筹备委员会主要成员,当选协会副会长单位。 金农股份愿与客户共创价值,共同发展,致力于成长为最优秀的行业引领者,助力小微金融行业健康发展。 声明 本文仅供参考,任何时候与任何情况下,均不作为北京市炜衡(南京)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就有关问题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见。如您有任何法律问题或需要出具法律意见,请与本所联系。 炜衡南京 025-86800081 长按扫码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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